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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2016年09月07日教职成司函[2016]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17年高等职业学校(含高等专科学校、其他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专科层次的学历教育)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于即日起,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www.zyyxzy.cn)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2017年拟招生专业申报以《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及2016年增补专业(见附件1)为依据。
2.专业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及具体操作程序按照《办法》和平台中的《操作指南》执行。
3.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用户名、密码与去年一致。2016年经教育部备案公布的实施专科教育高等学校的用户名和密码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申领和发放。
二、时间要求
1.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请于2016年10月31日前在平台上完成对学校申报专业的汇总,并将汇总结果保存上报。
2.网上申报结束后,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2017年高等职业学校(专科)拟招生专业情况表”(见附件2,此表在平台上生成、导出)与正式文件一并报送我司。
3.我司将于2016年11月1日结束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汇总结果将向社会公布,并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系统对接。
4.2017年1月1日至5月31日,各校可通过平台对《目录》2017年增补专业提出建议。
三、国控专业申报
1.往年经教育部审批同意开设的国控专业,可直接通过平台申报。连续三年无招生的国控专业须重新申请、审批。
2.拟新设国控专业,须通过平台填报《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见附件3,此表在平台上生成、导出),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后,于2016年11月1日前,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报送我司。
3.2016年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批设立的高等职业学校(尚未经教育部备案)拟新设国控专业,无需通过平台填报,报送纸质材料即可。
四、联系方式
1.平台申报联系人:苗林波,电话: 010-57519531,E-mail:gaozhi@crtvu.edu.cn
2.职成司联系人:徐杰、张磊,电话:010-66092162,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职成司教学与教材处,邮编:100816。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6年增补专业
2.××(地区)2017年高等职业学校(专科)拟招生专业情况表
3.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6年9月2日
附件1: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2016年增补专业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在相关学校和行业提交增补专业建议的基础上,教育部组织研究确定并公布2016年度增补专业共13个,自2017年起执行。
序号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1 |
51农林牧渔大类 |
5101农业类 |
510120 |
食用菌生产与加工 |
2 |
52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 |
5201资源勘查类 |
520107 |
权籍信息化管理 |
3 |
53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 |
5301电力技术类 |
530113 |
机场电工技术 |
4 |
58轻工纺织大类 |
5801轻化工类 |
580112 |
珠宝首饰技术与管理 |
5 |
59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 |
5903食品药品管理类 |
590305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
6 |
61电子信息大类 |
6102计算机类 |
610215 |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
7 |
62医药卫生大类 |
6208健康管理与促进类 |
620812 |
医疗器械经营与管理 |
8 |
63财经商贸大类 |
6306工商管理类 |
630607 |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 |
9 |
63财经商贸大类 |
6308电子商务类 |
630804 |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
10 |
65文化艺术大类 |
6502表演艺术类 |
650220 |
音乐传播 |
11 |
67教育与体育大类 |
6704体育类 |
670411 |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
12 |
69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
6902公共管理类 |
690209 |
公益慈善事业管理 |
13 |
69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
6903公共服务类 |
690306 |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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